《時間銀行》與《區塊鏈》在交易成本理論與相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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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銀行》與《區塊鏈》在交易成本理論與相關應用 (Timebanking and Blockchain in Transaction Theory and related Applications)

筆者前言: 筆者第一次聽到《時間銀行》,是在三年多前 (約在2018年9月),有一位非常令人尊敬著名在超級電腦科學領域的美國國家院士,主動向我提及,如何藉由《社群/社區資源規劃》 (Community Resources Plan, CRP) 的理論,建模與系統,來加入《時間銀行》系統與項目應用,補強在所謂新經濟世代 (New Economics Era) 的重要拼圖。(可參 《新的時間財富:時間銀行如何幫助人們建立更好的公共服務》)  在同一個月,緊接著有三個來自不同全球區域的單位及個人,向筆者提出如何藉由 CRP 來建構與營運《時間銀行》。最後,也因著這位資深院士的謙讓,CRP 開始了支援/支持這由 Mr. Tim Jenkin 在2003年起所啟動的 Community Exchange System (CES) — 中文直接翻譯即是 《社區交換所與時間銀行》。就是系統已經具有6種共善的交易/交換模式 (請另參 「e 起共善經濟的 7 (6+1)種交易/交換方式」)。

從 1990’s  Internet 《網際網路》世代的開始,直到進入2008’s Blockchain 《區塊鏈》(Blockchain) 世代,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考量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要素。也因此,所謂的《時間銀行》與《區塊鏈》在交易成本理論與相關應用,也是筆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呼籲的主因: 不要為了《時間銀行》,而去導入《時間銀行》; 當然,更不要為了《區塊鏈》,而去導入《區塊鏈》。究竟,任何人類社會,不管是在科技 (Technological) 與人文 (Symbolic) 創新項目發展上,皆至少要達到一項以上的創新管理目標 (Innovation Management Objectives): 降低成本 (Lower Cost),增加收入 (Increase Revenue),及改善關係 (Improve Relationship)。否則,任何創新項目皆無法走入創新管理的最後一哩路/階段: 即社區/社群場域。

至少在過去十年多來,已經有不少人直/間接在問所謂《區塊鏈》在創新管理與應用議題。近年,尤其在與《時間銀行》相關應用上,幾乎每一法人與自然人一定會問到《區塊鏈》,包括 Mr. Tim Jenkin CES 自己。一般筆者最直觀的回應,就是從《交易成本》簡單算術來看。誠如,在1995’s 如何從《交易成本》來論述 CRP 理論的建模與系統開發應用項目的可行性等。如今,因著必須進一步從 KCE2CES Community Cloud 躍入 KCE2SDGs Community Cloud 的同時,如何應用《區塊鏈》以群聚社區經濟資本的關連應用需要,特別先以這篇 “Blockchains and Transaction Costs” (區塊鏈與交易成本)的學術文章,全篇英翻中來分享給相關利害關係人,以導引在短中期未來期間,從人力/文化資本在《數位學習歷程》系統,與社會資本在《時間銀行》系統結合應用後,如何進一步與經濟資本在《區塊鏈》系統結合應用,達到提升與加速這三個資本型態,彼此創新轉化的速度與果效。

最後,《白石CES時間銀行社群雲》(KCE2CES Community Cloud) 致力於全年無休《誠如台灣總統盃黑客松》社區/社群創新實踐模式! 歡迎來自台灣與台灣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單位,一起來參予實踐「e 起共善經濟」!  因為,在這裏,我們沒有提案截止日,只有致力社區/社群SDGs永續創新! 歡迎您的法人或是自然人單位,同樣在致力邁進永續發展目標 (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創新管理最後一哩路: 社區/社群單位者,與們聯絡

The Blockchain Generations, 2021-0831
Source: The Blockchain Generations, 2021-0831 (區塊鏈的三個世代)

 

““…關鍵要點:
— 第一代區塊鏈旨在通過提供一個去中心化的貨幣平台來改善現有的金融系統,該平台將控制權交還給人們。
— 第二代區塊鏈為交易添加了一層“條件”,以便人們可以就智能合約中的條款達成一致,而不是依賴中介。
— 第三代區塊鏈旨在解決基本缺陷,包括可擴展性和互操作性,這意味著區塊鏈可以維持大規模採用,並且不會遇到交易時間慢和系統封閉等問題。
— 區塊鏈及其用例的未來非常令人興奮,我們只是看到了它的發展方向…”

“…Key Takeaways:
— First-gen blockchains are designed to improve the financial systems in place by offering a decentralized monetary platform that puts the control back in the hands of the people.
— Second-gen blockchains add a layer of “conditions” to transactions so that people can agree on terms in smart contracts rather than relying on intermediaries.
— Third-gen blockchains aim to resolve fundamental flaws including scalability and interoperability which means blockchain can sustain mass adoption and not suffer problems like slow transaction time and closed systems.
— The future of blockchain and its use-cases is tremendously exciting and we’re only just seeing where it can go…” Source: The Blockchain Generations

英中參照閱讀: Blockchains and Transaction Costs (區塊鏈和交易成本), by Anders Henten∗ and Iwona Windekilde (Jan. 2020)

本文開始:

Blockchains and Transaction Costs
By Anders Henten∗ and Iwona Windekilde
Source: https://vbn.aau.dk/files/340701448/1072_Article_Text_3614_1_10_20200203.pdf

Anders Henten∗
and Iwona Windekilde
CMI, Department of Electronic Systems, Aalborg University, Copenhagen,
Denmark
Email: henten@es.aau.dk; iwona@es.aau.dk
∗Corresponding Author
Received 08 January 2020; Accepted 08 January 2020
Published 03 February 2020

總結

本文研究了區塊鏈技術的當前商業應用,並討論了區塊鏈對交易成本的影響。區塊鏈是一組相對較新的技術,可用於各種商業目的,主要是與合同相關的活動。交易成本包括聯繫(搜索和溝通)的運營成本以及簽約(簽訂和執行合同)和區塊鏈的成本。可用於首先降低編寫和執行合同的成本。其他已經被廣泛研究的技術應用,例如多邊平台,主要有助於降低搜索和通信的成本,而區塊鏈可以有助於降低合同成本。

Keywords: 區塊鏈 (Blockchain)交易成本 (Transaction Cost)合同 (Contracting)

1 簡介

本文研究了區塊鏈技術的當前商業應用,並討論了區塊鏈對交易成本的影響。交易成本是通俗的說法,“做生意”的成本以及在不同業務流程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會影響整體交易成本——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的積極方式。

區塊鏈是一組相對較新的技術,可用於各種商業目的,主要是與合同相關的活動。交易成本包括聯繫(搜索和溝通)的運營成本以及簽約(編寫和執行合同)的成本,區塊鏈可用於降低編寫和執行合同的成本。其他已經被廣泛研究的技術應用,例如多邊平台,主要有助於降低搜索和通信的成本,而區塊鏈可以有助於降低合同成本。

該論文首先簡要解釋了區塊鏈技術是什麼以及它最初使用的領域。此後,該論文針對區塊鏈技術的潛在影響提出了不同的理論方法,重點是交易成本。迄今為止,關於區塊鏈的許多討論都集中在區塊鏈的潛在變革性和破壞性影響上,例如(戴維森、德菲利皮和波茨,2016 年)。在本文中,重點是檢查已經使用區塊鏈的業務領域的例子。研究了三個應用領域:金融部門、房地產以及供應鍊和物流。論文以分析結論結束。

本文的目的是雙重的,因為它試圖討論區塊鏈技術在選定數量的業務領域中的使用,並有助於形成一個理論框架,以應用於進一步分析區塊鏈以及它們如何影響區塊鏈技術。產業成本結構。

2 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

區塊鏈技術自 2008 年提出比特幣加密貨幣的想法以來就備受關注。區塊鏈不僅僅是一種特定的技術。它是三種技術的結合:私鑰密碼學、具有共享賬本的分佈式網絡以及與網絡和記錄相關的交易的記賬方式(Zheng 和 Xie,2017)。密碼學在分佈式賬本技術 (DLT) 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識別和驗證批准的參與者、確認數據記錄以及促進對賬本更新的共識(Eichkorn,2018 年)。區塊鏈作為一種數字化、去中心化的賬本,按時間順序記錄了在對等網絡中發生的所有交易。區塊鏈技術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性、不變性、去中心化的計算基礎設施和基於共識的規則(Zheng and Xie,2017)。

區塊鏈的承諾是通過徹底的透明度和自動執行代碼來挑戰集中的自上而下的決策(Voshmgir,2017)。在區塊鏈系統中,賬本被複製到大量相同的數據庫中,每個數據庫都由相關方託管和維護(Rooney,2017)。當在一個副本中輸入更改時,所有其他副本都會同時更新。因此,隨著交易的發生,所交換的價值和資產的記錄將永久輸入所有分類賬(Eichkorn,2018 年)。

區塊鏈也被描述為一種價值交換協議。區塊鏈處理各種交易的新方式可能更便宜、更可靠、更透明和更快。區塊鏈存儲交易和提供不可變記錄的能力允許參與者原則上幾乎沒有成本地驗證和審計交易。

自 2008 年以來,區塊鏈已發展為三大類:公共區塊鏈私有區塊鏈聯盟或聯合區塊鏈。公共區塊鏈和私有區塊鏈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公共區塊鏈是一種無需許可的分類賬,每個人都可以訪問,所有網絡參與者都可以查看區塊鏈交易的整體歷史。私有區塊鏈是一種區塊鏈,其中寫入權限由一個組織集中保存,讀取權限可以是公開的,也可以僅限於預先批准的各方。聯盟區塊鏈也獲得許可,但對聯盟區塊鏈的控制權不是授予單個實體,而是一組獲得批准的個人(Bisade,2018 年)。

到目前為止,區塊鏈技術已經發展了不同的版本,每個版本都有特定的設計和新功能。第一代區塊鏈與加密貨幣有關,例如比特幣。第二代區塊鏈技術,例如以太坊平台。第二代區塊鏈允許構建加密貨幣之外的複雜分佈式應用程序。以太坊引入了智能合約的新應用。第三代區塊鏈技術,增加了一個額外的一層 (或說聯盟式的區塊鏈; 在筆者的建模與應用,則是直指在「共同生產樹」(Co-Production Tree)的區塊鏈層級的建置與應用),並通過智能合約 (在筆者則直指在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and Notation, BPMN 的 On/Off Blockchian 的開發應用) 與將不同的區塊鏈網絡相互連接起來。第三代區塊鏈網絡旨在解決可擴展性、隱私、互操作性和治理問題。

智能合約

智能合約的概念由 Nick Szabo 在 1994 年首次提出。他將智能合約定義為執行合約條款的計算機化交易協議(Szabo,1994)。智能合約不僅提供保留所有金融交易條目記錄的功能,而且還允許自動執行多方協議條款。智能合約利用協議和用戶界面來促進簽約過程的所有步驟(Szabo,1996)。當智能合約在區塊鏈上實施時,它們是不可變的,這意味著一旦創建,就不能再更改。它們也是去中心化的,這意味著合約的執行和輸出由系統的每個參與者驗證,分佈式賬本可以保證合約的正確執行(Destefanis、Bracciali 和 Ma,2018)。

Nick Szabo (1994) 提出智能合約設計的主要目標是“滿足常見的合約條件(如支付條款、許可、保密性和執行),最大限度地減少惡意和意外的例外情況,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可信中介的需求。相關的經濟目標包括降低欺詐損失、仲裁和執法成本以及其他交易成本。”

Nick Szabo 在他的論文 (Szabo, 1997) 中解釋說,智能合約背後的主要思想是“可以將多種合同條款(例如抵押品、擔保、產權劃分等)嵌入我們的硬件和軟件中處理,以使得違約者違反合同的代價高昂(如果需要,有時甚至令人望而卻步)”(Szabo,1997 年)。然而,智能合約只能執行某些預先編程的步驟,並且只有在合約的承諾得到履行的情況下才會起作用。

第一個智能合約建立在以太坊平台上,該平台是專門為此目的而創建的。由於點對點系統跟踪分散數據庫的變化,以太坊使智能合約成為可能。以太坊的主要問題是安全性、可擴展性(由於去中心化)和以太坊區塊鏈的交易速度緩慢的問題,因為每筆交易都需要由網絡中的每個節點處理。自以太坊以來,已經開發了許多智能合約平台,例如:Hyperledger Fabric、Neo、Counterparty、Stellar、Monax 和 Lisk、Cardano、ICON 等網絡(Bartoletti 和 Pompianu,2017)。

隨著第三代智能合約的發展,區塊鏈正專注於解決上一代面臨的主要關鍵問題,例如可擴展性、互操作性、治理和可持續性。

3 交易成本理論

本文采用的理論視角是交易成本理論——科斯在他關於“公司的性質”(Coase,1937)的論文中提出的理論。本文基本上認為,我們在經濟中擁有公司/公司的原因是在開展業務時存在交易成本。如果不同商業實體之間的互動不存在交易成本,那麼所有個體經濟主體都會獨立行動,在鬆散的網絡結構中自由合作。該理論後來被其他經濟學家首先探索,最重要的是威廉姆森,例如。 (1975),他使用交易成本的概念來討論經濟中的治理結構,同時將交易成本理論置於經濟學制度觀點的核心。

存在交易成本的原因是存在“做生意”的(交易)成本。除了眾所周知的生產成本和運輸成本之外,還有與經濟(和其他)單位之間的相互作用相關的成本。 Williamson (1979), (1984) 將這些成本的驅動因素總結為與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有關的行為因素以及與不確定性、資產專用性和交易頻率有關的其他三個因素。業務實體之間交互時產生的成本種類是運營成本,包括搜索和通信成本,以及合同成本,包括合同簽訂和執行。

在本文中,我們探討了區塊鏈技術的實施和使用對特定行業交易成本的影響,其中區塊鏈已經被採用。從下面提供的參考資料可以看出,區塊鏈的交易成本觀點已經被各種研究人員處理過。我們選擇的例子是 Tapscott 和 Tapscott (2017)、Iansiti 和 Lakhani (2017)、Davidson 等人的論文。 (2016 年)、Catalini 和 Gans(2018 年)和 Catalini(2017 年)。然而,我們認為,區塊鏈技術的使用對一般交易成本和特定行業案例的潛在和實際影響需要進一步研究。

在 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的一篇論文中,Tapscott 和 Tapscott(2017 年)詳細闡述了“區塊鏈將如何改變組織”——他們論文的標題。他們的基本出發點是,雖然“互聯網旨在轉移信息”,但區塊鏈旨在轉移價值。他們聲稱,互聯網促進了市場中代理人之間的互動,因此有助於改變行業的組織結構,而區塊鏈將通過減少對中介的需求來進一步改變行業的組織結構。

Tapscott 和 Tapscott (2017) 討論了區塊鏈如何影響交易成本。他們寫道,區塊鏈“允許公司消除交易成本,並像使用內部資源一樣輕鬆地使用外部資源”。這指的是 Coase 和 Williamson 的交易成本理論的基本概念,即我們有等級制度/公司的原因是“在外部”開展業務的成本可能很高,並且在組織內部管理交易的成本(’在內部”)通常較低——達到由公司內部管理的“代理成本”(Jensen 和 Meckling,1976 年)決定的一定限度。

更具體地說,Tapscott 和 Tapscott (2017) 討論了智能合約在談判和執行合約中的作用。一般交易成本理論認為,簽訂大量短期合同(公司規模較小時需要與公司網絡中的其他業務實體合作)成本高昂,而大公司是雙方之間長期合同的載體。各種經濟代理人。智能合約形式的區塊鏈將使管理小型實體必須建立的許多不同合約成為可能,從而為小型企業實體在市場上運營奠定基礎。

在哈佛商業評論的一篇論文中,Iansiti 和 Lakhani(2017 年)討論了區塊鏈技術及其在不同商業和其他社會目的中的用途。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為採用和使用區塊鏈技術的不同階段提供一個模型。他們的主要主張是,未來採用和使用區塊鏈技術將採取類似於採用互聯網 TCP/IP 技術的路徑,並且需要很多年才能看到區塊鏈技術對業務和組織的全面影響。區塊鏈的使用。

Iansiti 和 Lakhani(2017)認為區塊鏈是他們所謂的基礎技術。他們區分了顛覆性技術(Christensen,1997)和基礎技術,其中顛覆性技術以相對較低的功能進入市場,但最終成長為主導特定市場,但不一定改變整個經濟的基礎,而基礎技術作為術語表明從根本上改變市場運作的方式。 Iansiti 和 Lakhani(2017)作為 Tapscott 和 Tapscott(2017)指出,區塊鏈技術將降低交易成本並減少對中介的需求。 Iansiti 和 Lakhani(2017)對此的表述方式是區塊鏈技術將改變“我們監管和維持行政控制的方式”。

戴維森等人。 (2016 年)是第一批提出關於如何從經濟學術語概念化區塊鏈的詳細想法的研究人員。他們的立場是,最好將區塊鏈理解為“一種用於協調人們的製度或社會技術”。他們將區塊鏈視為一種通用技術(Bresnahan 和 Trajtenberg,1995 年),符合 Iansiti 和 Lakhani(2017 年)的基礎技術概念。這種通用技術的主要功能是去中心化經濟:“區塊鏈是一種去中心化技術”,正如戴維森等人所說。 (2016) 強調。原因是“區塊鏈技術是去信任的,這意味著它不需要第三方驗證(即信任)”(Davidson、De Filippi 和 Potts,2016 年)。

戴維森等人。 (2016) 論文根據交易成本理論明確討論了區塊鏈技術。他們將區塊鏈的功能與交易成本的驅動因素聯繫起來 (Wiliamson, 1979) 和 (Wiliamson, 1984):有限理性、機會主義等。重點是合同以及區塊鏈如何不僅可以替代不同業務實體之間的傳統合同但也適用於“公司作為合同的紐帶而存在”的意義上的合同(戴維森、德菲利皮和波茨,2016 年),使用由(詹森和梅克林,1976 年)開發的概念並建立在交易成本觀點的基礎上,即互動經濟主體之間的驅動成本和等級組織是限制經濟主體機會主義的契約的紐帶。正如戴維森等人。 (2016) 寫道:“區塊鏈是一種控制機會主義的機制”,並且“如果區塊鏈可以消除機會主義,那麼它們將勝過傳統的組織等級和關係合同”。

我們提到的最後兩篇論文是 Catalini 和 Gans 的論文,其中第一個版本寫於 2016 年,修訂版於 2018 年定稿,以及 Catalini 的論文(2017 年)。 Catalini 和 Gans(2018 年)作為之前的作者,也討論了區塊鏈在中介方面的潛在作用。他們寫道,“中介通過第三方驗證減少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風險,為市場增加價值”,並且在區塊鏈可以消除或減少此類不對稱和風險的程度上,中介的作用將發生顯著變化。 Catalini 和 Gans(2018 年)對消除中介機構的潛力的看法並不像部分關於區塊鏈經濟影響的文獻中那樣激進。他們寫道,“雖然烏托邦觀點認為區塊鏈技術將通過消除對中介的需求來影響每個市場,但我們認為它更有可能改變數字平台內中介的性質”。在 Catalini (2017) 的論文中,他寫道“中介機構仍然能夠為交易增加價值,但中介的性質將從根本上改變”。

在 Catalini (2017) 的論文中,他進一步解釋了這一觀點。他寫道,由區塊鏈或加密代幣支持的市場(他也稱它們為去中心化和激勵驅動形式的現貨市場)類似於現貨市場(Catalini,2017 年),但“也可以在傳統公司中復制更複雜的治理形式”。因此,現有公司有多種實施區塊鏈技術的方法,例如,其目的僅僅是降低成本。然而,從長遠來看,“創新的架構性質可能會使一些現有企業對其長期影響準備不足”(Catalini,2017 年)。這種在實施區塊鏈技術的目標和方式上的差異符合 (Iansiti and Lakhani, 2017) 提出的階段模型。

在交易成本理論中,交易成本產生的原因,如前所述,與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不確定性、資產專用性和交易頻率有關。並且,交易成本的種類可以概括為與運營成本和合同成本有關。我們在本文中的重點是使用區塊鏈技術對交易成本類型的影響。我們的主張是,區塊鏈的影響主要在於合同成本,包括簽約和執行。

信息通信技術總體上嚴重影響交易成本,包括運營成本和合同成本。然而,重點主要放在搜索和通信的運營成本上。例如,這適用於在過去十年中已成為如此強大的商業模式的各種 ICT 平台。在我們關於“交易成本和共享經濟”的論文(Henten 和 Windekilde,2016 年)中,我們探討瞭如何使用交易成本理論來解釋雙邊市場和多邊平台的巨大增長。此類平台的主要功能是降低搜索和通信的運營交易成本。區塊鏈的主要功能是降低簽約和執行的合約交易成本。

區塊鏈顯然也會對運營成本產生影響。這在上面提到的一些論文中得到了很好的解釋。例如,Tapscott 和 Tapscott (2017) 解釋了開放區塊鏈和區塊鏈提供的透明度如何使企業更容易獲取有關潛在業務合作夥伴的相關信息,從而做出更好、更快的業務決策。因此,區塊鏈會影響合同成本和運營成本。但主要影響在於合同成本。這就是本文關注智能合約的原因。

關於交易成本的驅動因素和原因,我們不會深入探討。但似乎區塊鏈的主要影響與商業關係中的機會主義和交易頻率有關,而信息通信技術通常對限制有限理性和不確定性有重大影響。

4 區塊鏈技術在各行業的應用

多個行業在日常業務運營中面臨各種挑戰。技術專家預見了區塊鏈智能合約的許多應用,以解決與欺詐、低效率、人為錯誤、成本、對所有相關方的交易透明度、信任等相關的問題。本節回顧了智能合約在金融部門、房地產、供應鍊和物流中的使用。

金融部門

在銀行業,考慮到桑坦德銀行本身已經確定了 25 個主要關注國際支付和智能合約的用例,因此有許多關於區塊鏈實施的現有和正在開發的用例。 MEDICI 最近的一篇文章列出了目前正在探索使用區塊鏈技術的 26 家銀行和金融機構 (MEDICI, 2018)。主要應用領域是匯款、數字貨幣兌換、風險管理、跨境支付、投資等。智能合約用例主要集中在投資銀行和資本市場、商業和零售銀行和保險。

最近的事件表明,智能合約具有用於債券的潛力。 2018 年,世界銀行(World Bank,2018)下令創建基於區塊鏈的債券。新債券將通過澳大利亞聯邦銀行(CBA)使用私有以太坊區塊鏈創建。據世界銀行稱,bond-i 將是世界上第一個使用區塊鏈技術創建、分配、轉讓和管理的債券(世界銀行,2018 年)。

在藉貸流程中可以找到基於以太坊區塊鏈的智能合約的另一個應用。區塊鏈技術可以改善零售和商業貸款、貿易融資和銀團貸款的貸款流程。這是可能的,因為普通貸款條件可以轉換為區塊鏈上的可編程規則。新技術提供了更快的處理時間、透明的記錄保存和風險較低的自動化借貸流程(媒體,2018 年)。

許多主要銀行將新技術納入其係統。例如,ING 和瑞士信貸使用區塊鏈技術完成了第一筆成功的證券借貸交易(瑞士,2018 年)。

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機會是廣泛的,包括:貿易融資(供應鏈文件、發票和支付)、抵押貸款、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的貸款和眾籌;保險:自動化索賠處理、奢侈品欺詐預防和共享經濟保險(NullTX,2018)。智能合約使所有提到的操作自動化且更高效。總的來說,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採用是由效率提高、透明度增加、減少欺詐和交易安全所帶來的潛在節省推動的。

房地產

智能合約可應用於房地產業務,主要用於管理合同、託管1 、轉讓、財產記錄以及作為財產購買的通用協議。區塊鏈實施的主要發展是專注於去中心化區塊鏈平台上相關流程和文檔的自動化。

對於房地產業務,智能合約具有增加財務隱私、加速交易、降低成本和風險的潛力。房地產的科技公司正在開發智能合約以改進現有流程,例如:財產轉讓和包括交易在內的記錄。由於實現了無紙化土地轉讓、更容易和更準確的契約轉讓、投資和所有權轉讓的簡化以及交易低效率的減少,區塊鏈技術特別有吸引力(德勤,2017 年)。

1 由第三方保管的債券、契約或其他文件,僅在滿足特定條件時生效。

儘管房地產行業在廣泛採用區塊鏈方面仍處於早期階段,但有許多使用區塊鏈技術的舉措,特別是作為智能合約的基礎,例如 velox.RE、Elea Labs、FeeSimple, ChromaWay 等等。

Velox.RE (Velox.RE, 2018) 開發了一個開放的房地產平台,包括財產轉讓、記錄和支付。它是第一個提供合法區塊鏈契約 2 軟件和程序協議的平台。該平台致力於為房地產利益相關者提供更高的透明度、流動性和盈利能力。 Velox.Re 平台基於區塊鏈比特幣,這是一個公共數字分類賬。

Elea Labs (EleaLabs, 2018) 為房地產生態系統提供了一個基於比特幣智能合約的平台。 Elea Labs 項目是一個點對點網絡,用戶可以在其中控制有關他們擁有、管理和居住的房地產的數據。 Elea Labs 聲稱該平台將消除與收購、運營和銷售房地產相關的複雜性和成本財產。

FeeSimple 是一種基於開源區塊鏈的協議,旨在解決與數據、資本和所有權訪問相關的問題(EosProject,2018)。該平台仍在開發中。 FeeSimple 將促進會計、在線租賃、維護、眾籌、投資者管理、租金支付、財產契約和列表數據庫。

專注於與政府合作的智能合約平台的公司之一是 ChromaWay(ChromaWay,2018 年)。該公司與瑞典國家土地管理局、Lantmateriet、SBAB、¨ Landshypotek Bank、Telia 和“Kairos Future”合作,在私有區塊鏈平台上構建應用程序,主要圍繞房地產和金融,以及與抵押貸款發起、服務和關閉相關的應用程序流程、數字標題管理和復雜的合同工作流程(未來,2017 年)。 ChromaWay 平台包括 Postchain、Esplix 和 Token Technology。 Postchain 被描述為一個財團數據庫,僅適用於財團成員之間共享使用(ChromaWay,2018)。 Esplix 通過使用智能合約來協調和驗證業務協議和業務工作流 (ChromaWay, 2018)。令牌技術,彩色硬幣,通過添加額外的代碼擴展了比特幣的使用,例如,允許從不同賬戶共享資金,而無需成為同一家銀行的一部分。 2 簽署並交付的法律文件,尤指關於財產所有權或合法權利的文件。

供應鍊和物流

供應鍊和物流面臨許多挑戰。供應鏈行業正在努力應對複雜的記錄保存、可追溯性違規、欺詐和可見性挑戰。物流行業非常分散,造成了透明度、流程不標準化、可預測性低和成本高的問題。

智能合約應用在物流和供應鏈中的主要作用是促進更緊密的合作,更好地了解採購,減少審計,增加信任,降低成本,並提供供應鏈的可見性和可追溯性(Lahoti,2018)。

區塊鏈技術在供應鏈中的應用引人注目。由於區塊鏈上存在財務、物理和數字信息,因此可以減少貿易夥伴之間的數據冗餘,並不斷更新每個產品的庫存狀態,並具有完全可追溯性。此外,智能合約可以集成交付和支付系統。

許多大公司已開始在其物流活動中使用區塊鏈來提高供應鏈透明度和監控來源。馬士基、IBM、沃爾瑪、聯合利華、阿里巴巴和 UPS 等公司正在利用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監控其全球供應鏈中的產品。

馬士基和 IBM 建立了一個基於 TradeLens 區塊鏈的全球平台(Tradelens,2018),該平台允許供應鏈中的每個利益相關者通過供應鏈查看貨物的進度,查看海關文件的狀態,並查看詳細列表貨物裝運和其他數據。兩家公司都將出售對該平台的訪問權,並且每一方都將與自己的客戶簽訂合同。自成立以來,TradeLens 已記錄了超過 2.24 億次運輸事件(Tradelens,2018)。現在共有 90 個組織參與了 TradeLens,包括港口和碼頭運營商、全球集裝箱承運人、海關當局和物流公司(IBM,供應鏈區塊鏈,2018)。 TradeLens 聲稱是一個開放和中立的行業平台。

沃爾瑪與IBM聯手開發基於IBM區塊鏈平台的“食品安全解決方案”(IBM,Blockchain in Food Safety,2018),讓食品溯源成為可能。作為該計劃的一部分,所有直接供應商都必須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遵守 IBM Food Trust 區塊鏈網絡上的單步追溯。之後,沃爾瑪供應商應在其垂直系統內或與其供應商合作,以實現到 2019 年 9 月 30 日,端到端可追溯性可追溯到“農場”(沃爾瑪,2018 年)。 IBM Blockchain 平台建立在一個超級賬本結構之上,這是一個用於許可網絡上的分佈式賬本解決方案的框架。區塊鏈解決方案也廣泛應用於運輸和附屬行業。

Blockchain in Transport Alliance (BiTA, 2018) 在超過 25 個國家的貨運、運輸和物流方面擁有 450 多個成員。 BiTA 的主要活動與通用標準的製定和區塊鏈技術在貨運行業的推廣有關。 BiTA承諾為企業帶來好處,例如降低承運人和托運人的風險和成本,釋放資金,加快流程以及安全和信任。

5 分析與結論

所呈現的三個案例表明,區塊鏈技術不僅是未來的前景。區塊鏈技術已經應用於各個行業,但還處於起步階段。未來幾年將開發和推出越來越多的區塊鏈應用程序,並將逐漸影響業務流程 (Business Process)。 Iansiti 和 Lakhani 在他們的論文(Iansiti 和 Lakhani,2017 年)中表示,區塊鏈技術的傳播和採用將分階段發展,而我們只看到了它的開始。目前,區塊鏈技術還沒有處於從根本上改變業務關係和結構的階段。它主要用於改進現有工藝和降低成本。而且,它甚至用於加強大型企業對其合作夥伴的控制,如 IBM 和沃爾瑪的例子所示。

區塊鏈技術與去中心化和去除中介機構的激進前景一起推出。原則上,區塊鏈技術可以潛在地實現這些影響。然而,需要更多關於該技術實際使用的經驗證據,以形成這些新技術潛力將如何發展的現實圖景。在提到的論文中,首先是 Tapscott 和 Tapscott 論文(2017 年),討論了在工業服務和結構的根本變化方面與互聯網的相似之處。眾所周知,互聯網經過多年的發展才真正開始影響業務發展和流程。正是萬維網的傳播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在更廣泛的公眾中,它也被視為互聯網的開端。似乎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和傳播會更快,並且在速度和傳播方面與萬維網進行更好的比較。

區塊鏈技術是否會產生類似於互聯網的廣泛社會和商業影響還有待觀察。關於對交易成本的影響,互聯網的最大影響是促進通信。這適用於各種電子商務應用,也適用於成千上萬湧現出來的平台商業模式。這些平台的一般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引擎是跨端網絡效應。區塊鏈是否有類似的強大引擎還有待觀察。

正如已經提到並在所引用的論文中指出的那樣,區塊鏈技術對交易成本的主要影響是在業務運營的簽約部分——而平台的主要影響是在聯繫部分(搜索和通信)。但是平台和區塊鏈之間存在重疊,因為平台還可以促進簽約,而區塊鏈還可以通過提高透明度等方式使通信更容易。然而,兩組制度技術的主要影響,如戴維森等人。 (2016) 稱他們,各有側重。這些技術的結合構成了降低交易成本和改變業務流程的強大基礎。

區塊鏈技術能否兌現消除中間商和加強去中心化的承諾,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區塊鏈的實施方式和實施者。對此的一種表達是區塊鏈是否將作為公共、私有或聯盟區塊鏈實施。透明度和開放性的要求與這些不同形式的解決方案有關。本文介紹的三個案例都是中介業務領域。他們顯然對試驗和實施一組可能改變他們的業務流程和領域的技術有著明顯的興趣。然而,他們將採取的方式基本上是將這些技術納入他們的控制之下。區塊鏈技術本身是否會成為一種“自由技術”,或者它是否會成為仍處於強大中介控制之下的業務流程的一部分尚不清楚。